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以及海南省关于欢乐节的放假通知,从2012年12月29日到2013年1月3日,海南省连拼出了6天的假期。具体为:2012年12月29日和30日为双休日,紧接着的31日为海南省欢乐节全省放假,2013年1月1日-3日为元旦假期。
那么这6天假期期间加班的话,加班工资该怎么算呢?记者从海口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,用人单位在2013年1月1日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,应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%支付加班工资,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。2013年1月2日、3日,以及2012年12月29日、30日、31日是法定休息日,单位可以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,如果不给补休,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%支付加班工资。
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分别为: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=月工资基数÷21.75天×300%×加班天数,休息日加班工资=月工资基数÷21.75天×200%×加班天数。
按照海口市今年9月实施的最低工资标准1050元来算,1月1日法定假日的加班费至少为1050÷21.75天×300%×1天=144.8元,2012年12月29日、12月30日、31日,以及2013年1月2日、3日为休息日,加班费至少为1050÷21.75天×200%×5天=482.8元。假如这6天假期不调休全部上班,加班费至少为627.6元。
该负责人表示,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付加班费,可在工作日期间致电36681119(省劳动监察保障总队)、66784629(海口市劳动监察保障支队),进行投诉,注意保留好加班的证据,比如打卡记录等
国际在线消息:据中国政府网消息,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。
一、元旦: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1月5日(星期六)、1月6日(星期日)上班。
二、春节:2月9日至15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2月16日(星期六)、2月17日(星期日)上班。
三、清明节: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7日(星期日)上班。
四、劳动节: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27日(星期六)、4月28日(星期日)上班。
五、端午节:6月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6月8日(星期六)、6月9日(星期日)上班。
六、中秋节: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9月22日(星期日)上班。
七、国庆节: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9月29日(星期日)、10月12日(星期六)上班